1.空缺理由无力
他们以为理由充分,有所谓“最终变更权”撑腰。
据我们咨询的律师称,其实这个所谓的“最终变更权”是没有法律效力的,否则往常公证处的存在就没有意义了。
就好比公司雇了员工,在协议上写上:以上条款我方有“最终变更权”,岂能出了事故来个“最终变更”就一了百了?
那么这个最终结果是谁说了算呢?不是甲方也不是乙方,是评委。
而263此次空缺,显然是自作主张(否则不可能评委之一古墓事后居然不知道)。
综上,空缺无理。
2.
相信除了263上海分公司此次大赛的主办方,没有谁知道幕后的情况,包括我们的评委。
但协办的闪吧是无辜的。
大赛开始到结束,我相信大家都看得到闪巴为办好此次比赛在宣传上费了不少心力,我也相信古墓是诚心诚意地为能有这样的比赛感到高兴,
这对于Flash行业的发展甚至民间
动画产业的发展,都是一件很好的事情。
另外我相信有一个人也是无辜的,leonshowie。
作为参赛者从开始到最终,我们看到他都是一个勤勤恳恳的工作者的形象,后来通电话感觉他也是一个比较诚恳的人,我甚至相信他本人事先
也不知道这次比赛最终会“空缺”。
因为比赛截止后曾经有一贴讨论“本次大赛会不会空缺?”leonshowie回答:“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,有好的
作品,怎么会空缺呢?”我相信
他若事先知道了奖项会空缺,不会当这大家的面说“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”。
而“群众”究竟是谁呢?是263上海分公司的高官吗?
3.
你们用花巧的语言掩饰欺骗;
你们偷偷删掉无数次信誓旦旦的晚会信息;
你们把最终公布获奖名单帖子锁定以防止责难。
你们即使不知道防民之口胜于防川的道理,也应该清楚企业立足最基础“诚信”的力量。
4.
这个事件对中国Flash行业的发展甚至民间动画产业的发展有着多么恶劣的影响。
往后的比赛,谁敢参加?
没人参加,哪个商家愿意投资?
没有商业投资,Flash产业如何发展?
5.Flash市场需要规范
Flash产业在信息时代飞速发展了四五年,已经慢慢步入少年,他慢慢成熟了。
我们的环境是令人担忧的,最基本的权利没有保障,商业欺诈在这里随处可见,有道理的欺诈,没有道理的也欺诈。
因为我们没有一个组织,我们需要一个重心,需要一个机构能够用法规来保护我们应有的权利。
263给了我们这个契机,无论最后结果怎样我们都应该感谢他们,一次大的挫折就是一次大的成长。
我们需要这样的,有法律效力的组织。
(希望闪巴能够做这样的事情,我相信众闪客会从经济上和能力上给与最实际的支持,我们需要一个属于自己的体系)
以上五点是我个人(Tidus)代表B&T的看法,我觉得最大的不舒服还是他们前后态度的转变,让人感觉喉咙噎着了。
另外我也希望263能妥善处理这次事情,并对如下问题做出解释:
1.谁决定空缺?
2.请出示诸位评委打分列表,以障公平。
3.“群众的眼光是雪亮的,有好的作品,怎么可能空缺呢?”,群众是谁?
4.谁来决定商业传播价值,公众还是资深专家。如果是资深专家,是否双方公认的?
5.是否曾咨询评委们对于能否空缺奖项的意见,他们的答复是什么。
6.为何偷偷删掉无数次信誓旦旦的晚会信息?
263,诚心谢谢你让我们鼓起勇气,超越了我们一个小团队;
更谢谢你让我们大家团结起来。
263,三思
(B&T对本贴拥有最终变更和最终解释权,及采取一切手段的权利)
[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4-8-12 17:22:17编辑过]